1.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2022年生产实际情况,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,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2.依据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
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豫发改环资〔2018〕161号)
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豫环办〔2023〕11号)
3.公示类型
公示类型: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。
公示内容: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,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,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,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。
4.公开信息
4.1基础信息
企业名称:河南熔金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徐跃庆
企业所在地址:河南省卫辉市薛屯村北
4.2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
生产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料。
4.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
表2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表
类型 |
污染物名称 |
排放浓度 |
排放总量(t/a) |
排放方式 |
是否超标/是否超总量 |
废气 |
颗粒物 |
最大值:5.11 mg/m³ 限值:≤10 mg/m³ |
0.062 |
经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|
否 |
二氧化硫 |
最大值:15.3 mg/m³ 限值:≤50 mg/m³ |
0.039 |
|||
氮氧化物 |
最大值:14.78 mg/m³ 限值:≤100 mg/m³ |
0.194 |
|||
非甲烷总烃 |
最大值:54.57 mg/m³ 限值:≤80 mg/m³ |
2.55 |
|||
废水 |
COD |
最大值:95 mg/L 限值:≤360 mg/L |
2000 |
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中州水务有限公司(原卫辉市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,唐庄镇污水处理厂) |
否 |
悬浮物 |
最大值:16 mg/L 限值:≤280 mg/L |
||||
氨氮 |
最大值:17.1 mg/L 限值:≤30 mg/L |
备注: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,无生产废水。
4.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
表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
序号 |
危废名称 |
产生来源 |
产生量(t/a) |
处置情况 |
1 |
废活性炭 |
环保治理设施产生 |
1.62 |
全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处置 |
2 |
废树脂废液 |
环保治理设施产生 |
0.635 |
4.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
河南熔金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对旧版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进行更新和完善,并在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进行备案,备案编号:410781-20230116-L。